在中国,早创办的体育团体是1906年上海的“沪西士商体育会”。1907年我国女革命家秋瑾在绍兴也创办了体育会。同年,清皇朝学部的奏折中也开始有“体育”这个词。辛亥革命以后,“体育”一词就逐渐运用开来。
1762年,卢梭在法国出版了《爱弥尔》一书。他使用“体育”一词来描述对爱弥尔进行身体的养护、培养和训练等身体教育过程。由于这本书激烈地批判了当时的教会教育,而在世界引起很大反响,因此“体育”一词同时也在世界各国流传开来。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,“体育”一词的初产生是起自于“教育”一词,它早的含意是指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专门领域。到19世纪,世界上教育发达国家都普遍使用了“体育”一词。而我国由于闭关自守,直到19世纪中叶,德国和瑞典的体操传入中国,随后清政府在兴办的“洋学堂” 中设置了“体操课”。1902年左右,一些在日本留学的学生从日本传来了“体育”这一术语。随着西方文化不断涌入我国,学校体育的内容也从单一的体操向多元化发展,课堂上出现了篮球、田径、足球等。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不能把学校体育课称体操课了,必须理清概念层次。1923年,在《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》中,正式把“体操课”改为“体育课”。